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各类人才培养层次齐全。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涵盖15个二级学科;3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涵盖175个二级学科。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近三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24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0项,并在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获得零的突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2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课题、子课题)92项。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69项;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5项。出版学术专著95部,发表高水平论文2278篇。学校现有教职工3212人,专任教师2341人,外聘教师711人。专任教师中,教授310人,副教授85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04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40人。获批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专家称号人选287人,其中国家级人才56人。现有博士生导师144名,硕士生导师840人,兼职博士生导师99人,兼职硕士生导师644人。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32639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4343人,来华留学生800余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被批准为教育部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高校,具有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CSC)资格,设有HSK(新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在美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西班牙、墨西哥、智利、哥伦比亚、乌克兰、黑山、韩国、越南、巴基斯坦、尼泊尔、加纳、巴布亚新几内亚等69个国家招收来华留学生。
根据教育部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有关规定(教港澳台厅函[2022]1号),为做好我校2022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在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学测且语文、数学、英文三门科目的考试成绩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提交材料:
1.《长江大学2022年台湾地区学测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
2.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签字请使用繁体或简体正楷,并提交PDF格式。见附件2);
3.《长江大学2022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信息表》(见附件3);
4.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5.完整的学测成绩通知单(含报名序号);
6.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7.近期彩色电子照片;
8.两封推荐信;
9.所在高中学生证;
10.有关申请人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
1.2022年3月1日-3月31日我校接收申请。
2.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入学时需带原件以便查验)逐一按照申请材料文字命名,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yuadmission@yangtzeu.edu.cn,邮件主题设置为“学测报名序号+申请人中文姓名+台湾学测生报名”。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3.凡通过学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须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信息。
三、录取办法
1.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5月10日。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申请人学测成绩、报考志愿和其他申请材料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将拟录取的台湾学测生名单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学生录取手续。
4.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11日在长江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统一公布。
5.学校向核准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查看所留邮箱。
四、招生专业
长江大学2022年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4)
五、入学及收费标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请假。未经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2.台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与大陆学生相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与大陆学生同住。
六、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管理。
2.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标准执。
3.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联招办相关规定及长江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址:http://hzjl.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台湾学生招生报名通道:https://yangtzeu.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
长江大学台湾学测生报名邮箱: yuadmission@yangtze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长江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434020
联系电话:0716-8060267 王老师 万老师
本简章由长江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江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