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期发布相关项目的通知(2022年10号)

作者: 时间:2022-04-01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2023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2022-2023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的要求,以上项目的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就各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选派类别:硕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12个月;资助期限:8个月

3.选派规模:3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爱尔兰政府提供的学费(最高12,750欧元/人,超出部分自理),奖学金生活费(1,00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补贴(600欧元/月)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学士学位。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须为爱方可接受申请的高等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爱尔兰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7.有效的英语(和/或)爱尔兰语语言能力证明。如留学专业为凯尔特研究,须同时提交英语和爱尔兰语水平证明。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77。

二、2022-2023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

(一)选派专业

加拿大研究,领域侧重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二)选派规模、留学及资助期限

选派规模:100人·月(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留学及资助期限:4-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加方提供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2200加元/月)及医疗保险费用。

(四)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从事有关加拿大研究(领域详见选派专业),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满两年以上方可申请。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8)及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8.来自高等教育机构或其他研究机构申请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应为全职、正式教学或研究人员,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后无工作年限要求。

(2)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中加相互了解的申请人。

(4)优先考虑研究项目能够在申请人回国后在中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申请人,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得以更广泛地传播。

9.已获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需自行联系)。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81。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准备

1.申报以上项目的师生需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

2.申报人应下载填写《长江大学教师&学生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由学院选拔推荐,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批准后,于2022年4月5日17:00前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和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报人分别应于2022年4月5日和5月10日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3.申报人在平台完成报名并上传材料后,分别应于2022年4月5日和5月10日17:00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专引智项目科(东校区南苑15教307)办理单位公函、单位推荐意见等手续。

四、项目咨询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039

电子邮箱:dwjlk@yangtzeu.edu.cn

地址:东校区15教(南苑)307外专引智项目科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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