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程琼芳)5月16日下午2:30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全体党员在14教南105教室开展以“爱国”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活动由组织委员王俊耀主持。
会议首先由丰正同志领誓,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程琼芳带领全体党员集体诵读党章第一章第三条(党员的义务)。何可可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王俊耀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长江大学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中共长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江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八不准”》、《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实施办法》相关文件精神。同时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观看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文件精神。
随后,支部开展小组讨论交流,围绕“爱国”主题,王娟老师表示走出国门,不做有损中国形象的事。丁青主任提出,教育后代要爱国明理,对于成家有孩子的人,要时刻教育自己的后代要爱国,要时刻铭记自己是一个中国人。冯亮同志表示,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的事,积极的支持国家推出的新政策。王筱恬同志表示不做有辱国家、国旗国徽、国家领导人的行为。高璇说,党员同志不能传播社会、国家间的负面谗言。其他党员同志们一致表示,在做每件事、做每个决定以前,都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绝不干损害国家利益的事。
王俊耀总结,他指出,党员爱国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国际交流合作处是外事窗口,面对外籍教师和留学生,注意个人的言行举止不做有损国家形象的事。同时,按学校要求做好《长江大学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职尽责,为学校“双一流”建设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