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一批)的通知(2023年14号)

作者: 时间:2023-04-14 点击数:

校属各培养单位:

为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根据国际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第一批计划选派实习生158人。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7人、联合国难民署21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34人、联合国粮农组织21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3人、国际电信联盟10人、国际移民组织35人、世界粮食计划署7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国际组织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1。


二、资助内容

1.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实习期限(一般与实习期限一致)。具体实习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2.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一人员如多次申请本项目,累计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3.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1800欧元/月、2400美元/月或2500瑞士法朗/月。

4.资助起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录取日期。录取时已开始实习的人员,资助起始时间以录取日期为准;录取时尚未开始实习的人员,资助起始时间以实习合同列明的实习开始时间为准。

详见《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第二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79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06)和《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内毕业的国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国外申请人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2)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

(3)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目前正在海外国际组织实习的人员。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不足3个月的。

(2)已获得外方资助且每月资助额度达到或超过1500美元的。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4)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5)实习岗位为远程实习(居家实习)或兼职实习的。

4.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5.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6.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获得国际组织实地(在岗)全职实习录用通知。


四、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封专家推荐信(英文);

4.外语水平证明;

5.成绩单(本科及以上,英文);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8.个人陈述(英文);

9.工作经历证明(初级专业人员申请人须提供);

10.规定格式的个人简历(英文);

11.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

申请材料的具体说明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85


五、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5月12日。

1.申请人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86)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申请表所有项目填写完毕并完成“必传”材料上传后,点击左侧“提交申请表”。成功提交后,系统会根据填写内容自动生成《国际组织类申请表》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请于5月5日17:00前将前述两份材料,和(四)中材料1-11项,和《长江大学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见附件2)的纸质档和电子档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办理单位公函、单位推荐意见、邮寄等手续。


、评审及录取

1.2023年5-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笔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2023年7-8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有关国际组织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七、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79第五章)


八、项目咨询

联系人: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236

电子邮箱:yzfao@yangtzeu.edu.cn

地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外交流科东校区南苑15教20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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