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第一批)的通知(2023年4号)

作者: 时间:2023-01-18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我校与中国石油大学等高校共同申报的“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批立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根据《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要求,现将项目人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创新项目由国内13所能源相关高校联合成立能源高校协作组共同开展,与7个外方单位合作选拔国内相关高校优秀博士研究生和青年学者进行联合培养和访问交流,旨在集中各高校在碳中和能源领域优势力量,培养面向碳中和战略目标的能源交叉学科领域创新领军人才,合力搭建碳中和能源领域高水平人才培养与科研交流“大平台”,引领推进碳中和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为我国实现碳中和宏伟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申报时间

2023年人员申报第一批次留学基金委开网时间为2023年3月1-10日。

三、申报流程

(1)2023年2月20日前,有意向申请该创新项目的学生在协作组成员高校项目负责部门和导师的指导下联系国外院校和导师,获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取得符合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并亲笔签名、以及其它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请参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2)2023年2月23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及附件上交协作组成员高校项目负责部门进行审核;

(3)2023年2月23日-2月25日,协作组成员高校项目负责部门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

(4)2023年3月1日-3月5日:协作组成员高校项目负责部门组织获得推荐且申请材料合格的研究生在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申请材料;

(5)2023年3月6日-3月10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汇总审核,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注意事项

创新项目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资格互斥。若申报此次创新项目,则不能申报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请申请人结合自身条件选择。

五、联系方式

(1)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

(2)创新项目详细相关事项及要求可参考国家留学网发布的专栏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3)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外交流科15教206  

刘老师  电话: 8060236

邮箱:liuxm@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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