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的要求,现启动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就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与资助内容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二、申请条件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详情请见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3。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4)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9。
申请人可查看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6,以便充分准备材料。
四、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雅思、托福、WSK和韩语(TOPIK)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3月10日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或5月10日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获得外方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准备申请材料。
2.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3月10日-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为5月10日-31日。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3.申请人于3月22日17:00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或5月22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17:00前,将①申请材料的纸质档和电子档、②附件《长江大学教师(学生)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原件,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单位公函、单位推荐意见等手续。电子档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打包命名为“学院-姓名-申请类别”。
六、录取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4年5月底公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4年7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留学基金委咨询:
录取前的相关事宜,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联系,电话:010-66093961/66093346,邮箱:yjs@csc.edu.cn
校内咨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刘老师,电话:0716-8060236,邮箱:yzfao@yangtzeu.edu.cn,地址:东校区南苑15教206对外交流科
项目QQ咨询群:73588052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1月31日
(撰稿人:刘羲萌 审核人:韩慧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