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了《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全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7000名。为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师生申报国际留学基金委各类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有意愿申报的师生登录登陆国家留学网查阅选派简章内容(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提前准备好申报必须材料。现就各类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二、主要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27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10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165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4.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32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177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1550人。
5.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计划选派950人,其中国际组织实习项目750人,选派类别为实习生、访问专家等;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2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6.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223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7.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2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8.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选派2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9.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495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
三、优先资助领域与资助内容
1.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2.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各项目选派办法所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符合我校相应岗位工作人员进修培训管理规定。
*备注: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3.符合申请条件者,应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4.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月10日–30日申请,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9月10日–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4)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含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5月1日–15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5)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①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联系渠道全年随时申请,每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每年均需国际组织提供岗位后发布,全年随时发布。
②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内高校渠道,已获批项目的人员申报时间为5月10日-31日,6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申请信息将在项目专栏中另行公布。
(6)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7)政府互换奖学金根据相应规定施行。
(8)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0年11月28日前项目申请,2021年2月公布获批项目;2021年3月1日-10日第一批人选申请,4月公布录取结果;9月1日-10日第二批人选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9)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10日–31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10)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2021年4月1日-10日组织往年获批项目试点实施单位人选申请,6月公布录取结果;2021年9月1日-10日项目申请,10月公布获批项目;2022年4月1日-10日人选申请,6月公布录取结果。
(11)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六、申请方式及提交材料时间
项目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申请人请在各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所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请具体关注我处后续公告,具体申报时间请查询相应选派办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选派办法和人才培养实际切实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推荐后进行网上报名,并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七、咨询和材料递交地点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716-8060039
地址:东校区15教307(南苑)外专引智项目科
邮箱:wzyz039@163.com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