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1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及教员研修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启动2022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启动2021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上项目的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就各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不超过12个月
2.选派专业
日语、日本文化
3.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4.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我校日语、日本文化专业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学习成绩优秀。1991年4月2日至2003年4月1日间出生者。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日语已达到JLPTN2或J-TEST700分及以上水平。
(7)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34。
二、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赴日后一般需在日方院校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长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
留学期限(含预科):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一般最长60个月;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一般最长54个月。
2.选派学科门类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预科、博士阶段的学费并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阶段(日方称预科阶段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2022年4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2022年10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奖学金资助。
※预科资助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助资格,须即回国,日方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日方称博士正式生或博士后期课程):一般为36个月。
4.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我校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于2021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5)1987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a)英语或日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b)近十年内曾在日本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c)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d)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日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IBT)80分,JLPT达到二级(N2),J-TEST达到700分。
(8)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38。
三、韩国互换奖学金
1.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2.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等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韩国优势专业
3.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及注册费、学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4.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人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我校正式在职工作人员;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我校正式在职工作人员。
(7)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8)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推荐。
(9)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怀孕或疾病治疗中的人员不得申请此项目。
(10)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39。
*申请程序及材料准备:
1.申报以上项目的师生需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
2.申报人应下载填写《长江大学教师/学生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由学院选拔推荐,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批准后,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并于2021年3月10日—14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选派简章的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3.申报人在平台完成报名并上传材料后,应于2021年3月14日17:00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专引智项目科(东校区南苑15教307)办理单位公函、单位推荐意见等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4.2021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及教员研修生奖学金录取结果于2021年7-8月公布,2022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录取结果于2022年2月公布,2021年韩国互换奖学金录取结果于2021年4-6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邮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录取人介时请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专引智项目科领取。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039
电子邮箱:dwjlk@yangtzeu.edu.cn
地址:东校区15教(南苑)307外专引智项目科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