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2022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的要求,该项目的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就各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
加拿大研究,领域侧重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二、选派规模、留学及资助期限
选派规模:100人·月(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留学及资助期限:4-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一)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二)加方提供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2200加元/月)及医疗保险费用。
四、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从事有关加拿大研究(领域详见选派专业),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满两年以上方可申请。
(七)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4)及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八)来自高等教育机构或其他研究机构:
1.应为全职、正式教学或研究人员,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后无工作年限要求。
2.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中加相互了解的申请人。
4.优先考虑研究项目能够在申请人回国后在中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申请人,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得以更广泛地传播。
(九)已获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需自行联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65
四、申请程序及材料准备
1.申报本项目的教师需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49)。
2.已通过教务处审核的申报人(详见http://jwc.yangtzeu.edu.cn/info/1083/6411.htm),应于2021年5月1日至5月1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64,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210401/20210401150139_0475.pdf)提交申请材料。
3.未通过教务处审核的申报人应下载填写《长江大学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由学院选拔推荐,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和上传申请材料。
4.申报人在平台完成报名并上传材料后,应于2021年5月12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专引智项目科(东校区南苑15教307)办理单位公函、单位推荐意见等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五、录取结果: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驻华使馆将于2021年6月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加拿大驻华使馆将于2021年7月组织评审合格人员参加外语水平电话测试;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1年8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请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专引智项目科(东校区南苑15教307)领取。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039
电子邮箱:dwjlk@yangtzeu.edu.cn
地址:东校区15教(南苑)307外专引智项目科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