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期发布项目的通知(2021年14号)

作者: 时间:2021-05-31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项目遴选通知》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日本名古屋大学合作奖学金选派信息》的要求,以上项目的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就各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项目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工发组织实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1年计划选派1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3-6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工发组织提供实习岗位。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实地到岗实习(到岗实习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人申请时须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硕士、博士刚刚毕业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5.年龄大于18周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89。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日本名古屋大学合作奖学金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日本名古屋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起将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名古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从事研究工作。有关选派信息如下: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选派规模:20人/年。

3.资助期限:博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为6-24个月。

4.资助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规定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含医疗保险)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名古屋大学将免除攻读博士学位奖学金获得者的考试费、注册费及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学费免除时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也不向联合培养博士生奖学金获得者收取相关费用。名古屋大学优先为奖学金获得者提供大学的宿舍。

(三)申请方式

1.申请人应提前联系名古屋大学并按该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名古屋大学具体申请要求及其校内选拔流程将于2021年11月底在该校中国交流中心网站公布,请注意及时关注网站动态。

名古屋大学中国交流中心联系方式:

Tel: 021-62806185

E-mail:office@nushanghai.net

2.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要求及选拔流程预计于2021年底统一公布,届时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具体查询。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90。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准备:

1.申报以上项目的师生需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

2.申报人应下载填写《长江大学教师/学生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由学院选拔推荐,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批准后,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应于2021年6月7日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3.申报人在平台完成报名并上传材料后,应于2021年6月7日17:00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专引智项目科(东校区南苑15教307)办理单位公函、单位推荐意见等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039

电子邮箱:dwjlk@yangtzeu.edu.cn

地址:东校区15教(南苑)307外专引智项目科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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