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第二批)遴选的通知(2021年24号)

作者: 时间:2021-10-29 点击数:

校属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启动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年内至多可申请2次资助,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我校主要协议高校与科研机构包括:白俄罗斯巴拉诺维奇国立大学,俄罗斯莫斯科国立罗曼诺索夫大学,俄罗斯国家经济、金融、法律和技术研究所,俄罗斯国立地质勘探大学,俄罗斯秋明工业大学,俄罗斯普希诺自然科学学院,俄罗斯东北联邦大学。

、申请程序及材料准备

1.申报以上项目的师生需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9);

2.申报人应下载填写《长江大学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由学院选拔推荐,经教务处批准后,于2021年11月5日17:00前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应于2021年11月10日-20日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3.申报人在平台完成报名并上传材料后,应于2021年11月20日17:00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专引智项目科(东校区南苑15教307)办理单位公函、单位推荐意见等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咨询

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或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

1.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松、黄玥玢

联系电话:010-66093559/3933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039

电子邮箱:dwjlk@yangtzeu.edu.cn

地址:东校区15教(南苑)307外专引智项目科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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