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更多教师积极投身国际学生教学与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年度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国际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与管理任务的教师、研究生导师、管理工作者和督导(含各临床医学院、荆州二医等单位)。
二、评选名额
优秀教师、优秀导师、优秀管理工作者、优秀督导不超过各项总人数的20%。
三、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崇高的人格魅力;
2.坚持工作在国际教育教学和管理第一线,严格遵守国际学生教学管理条例,为发生教学事故,未受到通报批评;
3.所指导学生在学习竞赛、高水平论文发表、科学研究、社团活动、社会服务、升学就业等方面表现优异;
4.致力于国际学生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出色完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服务工作细致,深受学生欢迎。
四、评选程序
1.自荐或单位推荐。12月23日前,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长江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电子版扫描后发送至405918296@qq.com。
2.初评。12月27日前,国际教育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
3.确定人选。12月31日前,结合学院意见、学生评教评价结果、日常教学与管理工作表现等,确定拟表彰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荣誉证书。
4.宣传表彰。学院将广泛宣传优秀个人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公开表彰。
长江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