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提高对学生的学业关怀与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长江大学本专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长江大学国际学生培养与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期实际情况,现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学业警示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警对象
所有在籍国际学生
二、警示类型及范围
(一)学业预警警示
1.一学期有2门必修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一学期旷考1门课程者;
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0学时以上者;
4.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下滑较大等其它学业方面需要预警者。
(二)延长学习年限警示
1.一学期所获必修课学分未达到应修必修课学分的60%者;
2.至当前学年止,所有必修课学分未达到应修必修课学分的85%者;
3.其它在学业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警示者。
(三)退学警示
1.未办理请假或休学手续,连续1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2.休学期满,在开学之日起一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者;
3.开学后一周内无故未注册者;
4.其他在学业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警示者。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1.高度重视预警工作。
2.加强预警过程管理。各班主任要把握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状态,做到及时加强沟通,帮助其制定学业规划,形成“一帮一”的学习帮扶模式,建立学生学业警示和帮扶档案,时刻关注学生的进步,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3.及时送达预警通知单。对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学院采取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4.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学业预警不属于纪律处分,不记入学生档案,目的是督促学生能尽快调整学习方式、方法,做好学业规划,确保完成学业。
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