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我校与中国石油大学等能源高校协作组共同申报的“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批立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根据《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创新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的要求,现将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内13所能源相关高校联合成立能源高校协作组共同开展,与7个外方单位合作选拔国内相关高校优秀博士研究生和青年学者进行联合培养和访问交流,旨在集中各高校在碳中和能源领域优势力量,培养面向碳中和战略目标的能源交叉学科领域创新领军人才。
2.选派身份: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6-24个月
访问学者(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3-12个月
3.选派规模:本批次选派联合培养博士17人,访问学者2人。详情为:
二、申报时间
2023年人员申报第二批次留学基金委开网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0日。
三、申报流程
创新项目详细相关事项及要求可参考国家留学网发布的专栏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一)申请材料准备阶段(2023年8月15日前)
申请人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导师的指导下联系国外院校和导师,获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取得符合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并亲笔签名、以及其它申请材料。
访问学者申请材料要求请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7
联培博士申请材料要求请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8
(二)申请材料审核与提交阶段(2023年8月20日前)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电子档)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审核,电子版材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以“长江大学-姓名-联培博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命名;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
3.申请人将①申请材料的纸质档②1张1寸彩色登记照③附件1-4,提交给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注意:国内导师推荐信需提交pdf格式。)
(三)CSC官网申报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5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获得推荐且申请材料合格的申请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申请材料,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
(四)终审及报送阶段(2023年9月6日-9月10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汇总审核,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注意事项
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申请:
(一)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二)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五、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外交流科15教206 刘老师
电话:0716-8060236
邮箱:yzfao@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