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指南》,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将继续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现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与资助内容
1.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后人员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
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二)访问学者
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三)博士后
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三、外语条件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ibt)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四、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
4.外语水平证明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6.获奖证书(不超过5页、非必选项)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在研材料(非必选项)
9.论文首页(非必选项)
10.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提供材料
11.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校提供)
12.单位推荐公函(由学校提供)
每项申请材料的详细说明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9。
五、申请程序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0时至4月30日14时。
1.材料准备阶段
申请人查看项目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请人于4月10日前,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网上申报阶段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0时至4月30日14时。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3.学校受理阶段
申请人于4月21日17:00前,将①申请材料的纸质档和电子档和②附件的原件,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档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打包命名为“学院-姓名-申请类别”。
推选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项目常见问题解答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71。
六、评审与录取
(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核查:
1.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本项目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
2.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
3.根据提交的外方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期限等,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如果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且低于所申报留学身份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资助期限按个人申报期限核定。
4.核准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含拼音)、出生日期等。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道德品行及学术诚信。
2.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工作业绩/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
3.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拟留学专业的应用前景。
4.留学目的国、拟留学单位及国外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及推荐意见等。
(三)录取结果于2025年6月30日前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留学基金委咨询:
录取前的相关事宜,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联系,电话:010-66093553/66093990,邮箱:gyfx@csc.edu.cn
校内咨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刘老师,电话:0716-8060236,邮箱:yzfao@yangtzeu.edu.cn,地址:东校区南苑15教206对外交流科。
项目QQ咨询群:73588052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