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湖北省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02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国际化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学校专题会议精神,我校现启动“2025年湖北省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请各学院(部)根据通知安排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就该项目申报工作及相关文件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高校

2025年度湖北省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以英国牛津大学、英国剑桥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为营地,开展海外游学项目。

2.组织实施

项目由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统一安排实施,拟于暑假初期开展(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游学时间一般为3周左右,以学为主、游为辅的原则,课程学习原则上不少于2周(项目计划安排详见附件1)。

3.项目内容

(1)课程学习。以进行与专业相关的研修活动为主,参加学术讲座,修读专业课程,了解国(境)外学科前沿和专业动态,熟悉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领导力和创新力。

(2)科研训练。利用国(境)外优质资源和先进设备,在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文献中心等开展创新实践、毕业设计或实验研究;在国(境)外知名教授指导下,参与科研课题或联合攻关,进行研究性学习和训练。

(3)文化体验。体验异国文化和风土人情,了解国(境)外人文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参观考察著名学府、跨国企业和国际组织。

(4)能力锻炼。培养多元化的文化观念和思维习惯,锻炼独立自主和团结合作精神,提高语言运用和交往沟通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4.项目费用

根据国家及省因公出国(境)交流培训相关财政要求,并结合游学项目国外合作院校实际测算,英国牛津大学游学项目、英国剑桥大学游学项目、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游学项目费用均为人均人民币5.88万元,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游学项目费用为人均人民币5万元。项目所需费用由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收取。

上述费用包含国外学费、部分伙食费、住宿、交通费、境外旅游保险费、签证费以及团组经武汉往返英国/新加坡国际机票费;不包含项目学生常住地往返武汉交通以及项目期间的个人消费。

二、选派人员与选派条件

1.选派人员

学校拟按照“一流学科登峰计划”和“国际人才发展计划”两个类别选派30人赴四所海外高校参加游学项目,其中,“一流学科登峰计划”拟从学校“八院一中心”选派20名优秀研究生,“国际人才发展计划”拟从全校范围内选派10名优秀本科生。每所海外高校选派7人左右。

2.选派条件

(1)我校二、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一、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不含港澳台侨学生、外国留学生) 。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学业成绩优异,GPA>3.0,具备良好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发展潜力。

(4)达到所赴国家(地区)语言水平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外国语进行课程学习,其外语能力原则上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5)在校期间未参加过省级游学计划。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学校2024年“十佳大学生”、2025年万人创百星之“十佳之星”。

三、资助政策与相关费用

1.资助标准

学校按照“一流学科登峰计划”和“国际人才发展计划”两个类别确定资助标准,项目费用由学校、学院(部)和学生共同承担,其中,“一流学科登峰计划”的资助标准为:学校承担50%,学生所在学院承担40%,学生个人承担10%;“国际人才发展计划”的资助标准为:学校承担60%,学生所在学院(部)承担30%,学生个人承担10%。

2.项目退出与相关费用

项目学生交纳项目费用后,原则上不予退出项目。若因疾病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参加本项目,需以书面形式及时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函告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中心将扣除已产生相关费用,并向有关项目学生退返剩余费用。英国项目学生若因签证被拒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的,中心扣除支付境外的住宿费等已产生费用,向相关项目学生退返剩余费用。

四、工作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学生填报《长江大学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和考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和资助渠道,并在4月11日17:00前报送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

2.学校选拔。4月15日前,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根据学院(部)报名情况,组织考核选拔,确定入选名单。

3.名单公示。4月16日至4月22日,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对入选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学生签订出国(境)留学承诺书(附件3)。

4.推荐上报。4月23日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提交的推荐学生名单上报至省教育厅。

5.审核确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推荐的入选学生进行形式审核并确认。

6.手续办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协助办理财务和出国相关手续,对项目学生做行前教育;各学院(部)对项目学生做行前教育谈话。

7.项目实施。项目学生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赴国外高校游学。

8.项目总结。项目学生按计划完成游学项目后返回学校,在2025年秋季开学2周内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游学总结。学院(部)组织项目学生回国谈话,学校组织项目总结报告会。

五、项目咨询

1.本科生院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259

电子邮箱:34463188@qq.com

地址:东校区本科生院216室

2.研究生院联系人:

代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936

电子邮箱:747548427@qq.com

地址:东校区行政楼205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办)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人:

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2645

QQ群:897601598

电子邮箱:international@yangtzeu.edu.cn

地址:南苑15教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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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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