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培养一批服务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乡村振兴应用型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将继续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简称乡村振兴专项)。根据《2026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实施指南》相关要求,现开展2026年乡村振兴专项申报工作,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实施模式: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即国内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各单位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专业、选派类别与规模、留学国别与单位等立项信息,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我校限申报1个项目。获批项目首轮执行期为三年,符合继续资助项目的标准,可申请滚动执行。
(二)项目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主要选派类别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单位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访问学者。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12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三)项目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提供学费资助。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类别不涉及学费事宜。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1.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应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明确学生回国服务保障机制,确保项目质量和留学效益。对于执行中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年度总结应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
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的项目,将终止执行。
2.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当年项目申报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总结应包括三年来人员选派情况(每年录取、派出、已回国人数),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聚焦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应充分体现本单位在乡村振兴应用型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优势及思路、举措;应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就业的全链条培养模式;应畅通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后服务乡村振兴的就业渠道。
2.重点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五类人才。重点支持设有乡村振兴研究院的高校及农业特色科研院所针对上述五类人才开展精准培养的项目,以及中西部地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工作的项目。
3.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机构。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准备阶段。请有意向申报的有关单位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fao@yangtzeu.edu.cn: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项目涉及的中外合作协议(中外双语)
-项目管理办法(网上填写,应包含选派流程、人选标准、学生回国服务保障机制等)
-项目经费配套说明(如有,请提供)
2.项目申报阶段。学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签发学校公函。2025年10月10日-14日,国际处按照单位内部选拔结果组织各单位项目完成项目网上申报(网址:https://sa.csc.edu.cn/project),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国际处。国际处于10月15日前通过国家留学信息管理平台受理单位管理端进行项目审核并上传推荐公函,超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3.项目评审阶段。2025年11月-1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审核和组织专家评审/评估,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
4.项目立项和执行。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5年12月底前发布立项通知,获批立项的项目于2026年起启动项目执行。
关于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26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15)。
项目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刘羲萌,电话:0716-806023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