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2026年5号)

作者: 时间:2026-01-12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95)的要求,现将2026年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

创新项目由国内13所能源相关高校联合成立能源高校协作组共同实施,与7个外方单位合作选拔国内相关高校优秀博士研究生和学者进行联合培养和访问交流,旨在集中各高校在碳中和能源领域优势力量,培养面向碳中和战略目标的能源交叉学科领域创新领军人才。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三)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三、请材料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按照《访学类别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0)中要求的准备材料。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按照《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1)中要求的准备材料。

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4 。

四、申报流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开网时间为2026年3月1-10日。创新项目相关要求见国家留学网发布的专栏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93

(一)202629日前,申请人提交以下4项材料:

1.《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预申报表》(交word版,见附件1)

2.《单位推荐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及单位推荐意见表的word版,见附件2),2月9日前交电子版,3月1日-5日交纸质版原件。

3.《长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研究生类别)》(需签字和盖章,见附件3),或《长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访学类别)》(需签字和盖章,见附件4),2月9日前交纸质版扫描件,3月1日-5日交纸质版原件。

4.《长江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申请表》或《长江大学教职工国(境)内外访学研修申请表》(需签字和盖章,见附件5或6;3月1日-5日交纸质版原件)

(二)20262月20日前,申请人与国外院校或导师联系,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1-8项或1-10项的电子档发送至yzfao@yangtzeu.edu.cn。

各项命名方式为“材料序号-材料名称”(例:5-外语水平证明);若1-10项申请材料不全的,需备注文件名(例: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不全);个人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联培博士”。

(三)20263月3,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

(四)20263月1-5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网上填报信息,提交申请材料。

(五)20263月6-10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汇总终审,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项目咨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外交流科刘老师,东校区南苑15教206,电话:0716-8060236,邮箱:yzfao@yangtzeu.edu.cn 。

项目QQ群:735880525(请实名加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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