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三批)人员申报的通知(2026年15号)

作者: 时间:2026-07-31 点击数: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6)9号),现开展我校6个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的第三批人员申报工作。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实际需求,项目内获批的选派类别之间可调整,且仅限同一层次间或向更高层次人员类别调整,本批次共需选派12人。请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一:绿色生态农业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作物学、林学、园艺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

2.本批次选派类别和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或访问学者,共2人。

3.留学单位:共6所,为韩国国立首尔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拟新增澳大利亚西澳大学。

项目二:非常规油气地质与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2.本批次选派类别和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或访问学者,共1人。

3.留学单位:共3所,为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

项目:生物医学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基础医学、生物学。

2.本批次选派类别和规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或博士后,共3人。

3.留学单位:共5所,为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拟新增哥伦比亚国立大学和诺丁汉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项目:地球深部过程的资源能源效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地质学。

2.本批次选派类别和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或博士后,共2人。

3.留学单位:共3所,为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

项目:数智化油气设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2.本批次选派类别和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或博士后,共3人。

3.留学单位:共6所,为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爱尔兰香农理工大学、拟新增澳大利亚西澳大学、诺丁汉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和哥伦比亚国立大学。

项目:油气绿色智能开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2.年度选派类别和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或博士后,共1人。

3.留学单位:共8所,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沙特阿拉伯阿卜杜拉国王科技大学、俄罗斯喀山联邦大学、俄罗斯秋明工业大学、拟新增诺丁汉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和加拿大里贾纳大学。

*拟新增留学单位将于申报前公布审批结果并显示在系统列表中。

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一、人员要求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5.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4。

*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须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如网上申报时尚未满足外语要求,可由学校出具情况说明,先进行申报,录取人员须在派出前满足申报要求并在信息平台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请材料

序号

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材料

联合培养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系统生成)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系统生成)

2

《单位推荐意见表》(系统生成,空白)

《单位推荐意见表》(系统生成,空白)

3

国外单位邀请信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4

外方合作者简历

国外导师简历

5

外语水平证明

外语水平证明

6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学习计划(外文)

7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8

材料列表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0

学费明细(仅涉及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9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10

/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1

/

材料列表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1

四、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人报名(202685日前)

申请人于8月5日前发送《2026年创新项目预报名表》(见附件1)至yzfao@yangtzeu.edu.cn。

(二)确定拟推荐人员(2026811日前)

各项目组开展人员选拔,择优遴选,排序推荐,于8月11日前确定拟推荐人员,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三)项目组公示(2026817日前)

项目组于8月17日前对拟推荐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知拟推荐人员按申请材料要求准备材料。

(四)申请人准备材料(2026年831日前)

1.申请人于8月31日前提交清单中第1-7或1-10项申请材料的电子档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材料。

电子档请按清单顺序编号,命名为“学院-姓名-申请类别”;申请材料命名方式为“序号-材料名称”。

2.申请人于9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档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①附件2《长江大学教职工国(境)内外访学研修申请表》或附件3《长江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申请表》;

②附件4《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提交该表的签字盖章纸质版及该表可编辑的word版)。

)网上报名(20269月1日0时至9月11日14时

系统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9月1日0时至9月11日14时。申请人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报。

网申时选择“国内入口”,受理单位应选择长江大学;项目名称应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应选择受理单位所对应的创新项目子项目名称/项目代码;申请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应与所在项目的选派专业一致;邀请函的开始日期和计划出国时间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

(六)学校受理阶段(2026年9月12日-9月20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于9月20日前完成人员推荐工作。

五、录取与派出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录取结果于2026年10月底前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二)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不予保留。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三)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须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按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项目咨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15教206室:刘老师,电话:0716-8060236,邮箱:yzfao@yangtzeu.edu.cn

QQ群:873643541(请实名加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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