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2022年13号)

作者: 时间:2022-04-25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2023年湖北省教育厅将继续实施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教师出国研修。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将2023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公开选拔。留学人员在外研修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学校同意,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

2.围绕“双一流”建设需要,选派高校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3.选派经费原则上由高校自筹解决,湖北省教育厅根据资金管理政策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 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4.外语水平应达到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条件(附件1)。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派出。

5.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拟申报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人员除外)。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2年的人员。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已通过教务处审核的申请人请按照《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于2022年5月10日17:00前将所有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专引智项目科(东校区南苑15教307)办理单位公函、单位推荐意见等手续。

2.未通过教务处审核的申报人应通过下载填写《长江大学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由学院选拔推荐,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再按照第一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湖北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22年6月底前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039

电子邮箱:dwjlk@yangtzeu.edu.cn

地址:东校区15教(南苑)307外专引智项目科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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