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有关要求,项目单位须对执行中项目逐一进行年度总结,须对执行三年期满的项目进行全面总结,为有效实施项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组织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执行中的项目
1.项目列表
项目名称 |
牵头单位 |
执行期 |
非常规油气地质与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地球科学学院 |
2024-2026 |
地球深部过程的资源能源效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2025-2027 |
数智化油气设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城市建设学院 |
2025-2027 |
生物医学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医学部 |
2025-2027 |
2.检查内容
项目年度总结:项目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二)执行期满项目
1.项目名单
绿色生态农业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牵头单位:农学院,执行期2023-2025)
2.检查内容
项目执行期总结:对三年执行期间人员选派情况(申报、录取、派出人数)、回国情况(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主要问题、未来计划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无需提交当年年度总结)。
3.申请滚动资助的项目要求:
截至2025年7月31日,录取人数达三年总规模50%的项目,到期后可申请继续执行。未达标者,不接受申请续期。申请继续执行的,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牵头单位组织项目自查总结,于2025年9月20日前分别提交项目年度总结报告(附件1)或执行期总结报告(附件2)和《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3)。
(二)学校将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对创新项目的专项检查工作。
(三)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0月1-15日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project)提交总结报告或项目申请书。
(四)未按要求提交执行期年度报告或项目总结的,将无法进行项目的后续人员选派或继续执行申请。
三、其他事宜
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三批)人员申报将于9月1日-10日开始,请各项目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宣传和人员选派规划。
联系人:刘羲萌
电话:0716-8060236
邮箱:yzfao@yangtzeu.edu.cn
地址:东校区南苑15教206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