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三批)人员申报的通知(2025年19号)

作者: 时间:2025-07-16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2025年9月继续组织创新项目人员申报。根据《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5]19号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5个创新项目的人员申报工作。请相关单位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一:绿色生态农业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作物学、林学、园艺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3.选派人数本批次选派人数不设上限,但不得少于3人。

4.留学单位:共5所,为韩国国立首尔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

项目二:非常规油气地质与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3.选派人数:本批次选派人数不设上限但不得少于3人。

4.留学单位:共3所,为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

项目三:生物医学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基础医学、生物学。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3.选派人数:本批次选派人数不设上限但不得少于5

4.留学单位:共3所,为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

项目四:地球深部过程的资源能源效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地质学。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3.选派人数:本批次选派人数不设上限但不得少于4

4.留学单位:共3所,为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

项目五:数智化油气设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3.选派人数本批次选派人数不设上限但不得少于4

4.留学单位:共3所,为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爱尔兰香农理工大学。

创新项目的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一、人员要求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5.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

三、申请材料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7: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与材料1同步生成,由个人和审核部门共同完成

3. 国外单位邀请信

4. 外方合作者简历

5. 外语水平证明

6.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8: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与材料1同步生成,由个人和审核部门共同完成

3.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4. 国外导师简历

5. 外语水平证明

6. 学习计划(外文)

7. 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8. 学费明细(仅涉及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9.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10.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人预报名(2025年721日前)

申请人请填写《2025年创新项目预报名表》(见附件1),于2025年721日前发送至yzfao@yangtzeu.edu.cn。

(二)确定拟推荐人员(2025年81日前)

由各项目负责组开展人员选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主要学术成果、学习/研修计划可行性、合作研究基础等方面进行审核,择优遴选,排序推荐,2025年81日前确定拟推荐人员

(三)项目负责组公示2025年88日前)

各项目负责组对拟推荐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项目负责组公示后,于2025年88日前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确定的推荐人员名单。

申请人准备材料(2025年91日前)

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公示的推荐人员按各申请类别的申请材料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申请人请于9117:00前提交①和②:

①申请材料1-7(访学类)或1-10项(研究生类)的电子版

②附件2的电子版

附件3纸档原件此项于2025年98日前提交

个人材料打包命名方式为“姓名-学院-类别名称例如“张三-农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命名方式为“序号-材料名称”,例如“5-外语水平证明”;

(五)网上报名(2025年91-1114时

系统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910时-1114时。申请人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若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填报有误,可由学校主管部门退回修改,但申请人须在系统关闭前完成最终提交。系统关闭后,申请人请勿自行提回。

网申时,受理单位应选择长江大学;项目名称应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应选择受理单位所对应的创新项目子项目名称/项目代码;申请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现从事学科专业(一级学科)”应与所在项目的获批选派专业一致。

五、录取与派出

(一)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项目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是否录取。录取结果将于2025年10月公布。留学人员可登录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寄送纸质录取文件。

(二)派出

1. 2025年创新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不得再次申请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其他公派留学项目

2.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有关手续办理、常见问题等请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留学人员须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按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项目咨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15教206室 刘老师,电话:0716-8060236,邮箱:yzfao@yangtzeu.edu.cnQQ:258852819

QQ群:873643541(请按“学院-姓名-申报类别”命名,实名加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716

 

Copyright © 2007-2013 长江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版权所有 长大网络信息中心信息部
技术支持对外交流科:0716-8060236 外籍专家科:0716-8060039 留学生管理科:0716-8060267
EMAIL:fao@yangtzeu.edu.cn
地址:湖北·荆州 长江大学东校区外国专家楼一楼 邮政编码:434023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