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2025年9月继续组织创新项目人员申报。根据《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三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5]19号)》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5个创新项目的人员申报工作。请相关单位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一:绿色生态农业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作物学、林学、园艺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3.选派人数:本批次选派人数不设上限,但不得少于3人。
4.留学单位:共5所,为韩国国立首尔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
项目二:非常规油气地质与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3.选派人数:本批次选派人数不设上限,但不得少于3人。
4.留学单位:共3所,为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
项目三:生物医学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基础医学、生物学。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3.选派人数:本批次选派人数不设上限,但不得少于5人。
4.留学单位:共3所,为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
项目四:地球深部过程的资源能源效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地质学。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3.选派人数:本批次选派人数不设上限,但不得少于4人。
4.留学单位:共3所,为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
项目五:数智化油气设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3.选派人数:本批次选派人数不设上限,但不得少于4人。
4.留学单位:共3所,为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爱尔兰香农理工大学。
创新项目的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一、人员要求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5.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
三、申请材料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7: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与材料1同步生成,由个人和审核部门共同完成)
3. 国外单位邀请信
4. 外方合作者简历
5. 外语水平证明
6.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8: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与材料1同步生成,由个人和审核部门共同完成)
3.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4. 国外导师简历
5. 外语水平证明
6. 学习计划(外文)
7. 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8. 学费明细(仅涉及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9.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10.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人预报名(2025年7月21日前)
申请人请填写《2025年创新项目预报名表》(见附件1),于2025年7月21日前发送至yzfao@yangtzeu.edu.cn。
(二)确定拟推荐人员(2025年8月1日前)
由各项目负责组开展人员选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主要学术成果、学习/研修计划可行性、合作研究基础等方面进行审核,择优遴选,排序推荐,于2025年8月1日前确定拟推荐人员。
(三)项目负责组公示(2025年8月8日前)
各项目负责组对拟推荐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项目负责组公示后,于2025年8月8日前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确定的推荐人员名单。
(四)申请人准备材料(2025年9月1日前)
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公示的推荐人员按各申请类别的申请材料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申请人请于9月1日17:00前提交①和②:
①申请材料1-7(访学类)或1-10项(研究生类)的电子版
②附件2的电子版
③附件3的纸档原件(此项于2025年9月8日前提交)
个人材料打包命名方式为“姓名-学院-类别名称”,例如“张三-农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命名方式为“序号-材料名称”,例如“5-外语水平证明”;
(五)网上报名(2025年9月1-11日14时)
系统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9月1日0时-11日14时。申请人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若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填报有误,可由学校主管部门退回修改,但申请人须在系统关闭前完成最终提交。系统关闭后,申请人请勿自行提回。
网申时,受理单位应选择长江大学;项目名称应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应选择受理单位所对应的创新项目子项目名称/项目代码;申请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或“现从事学科专业(一级学科)”应与所在项目的获批选派专业一致。
五、录取与派出
(一)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项目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是否录取。录取结果将于2025年10月底前公布。留学人员可登录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寄送纸质录取文件。
(二)派出
1. 2025年创新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不得再次申请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其他公派留学项目。
2.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有关手续办理、常见问题等请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留学人员须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按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项目咨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15教206室 刘老师,电话:0716-8060236,邮箱:yzfao@yangtzeu.edu.cn,QQ:258852819
QQ群:873643541(请按“学院-姓名-申报类别”命名,实名加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