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和《2026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指南》,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将继续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现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与资助内容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资助期限一般根据留学期限、个人申请、申请时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项目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专家评审意见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保持一致,个别情况下留学期限可以长于资助期限,具体以录取文件为准。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根据项目具体规定,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不同选派类别的具体条件。申请人基本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不同选派类别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高级研究学者
高级研究学者类别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二)访问学者
访问学者类别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三)博士后
博士后类别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三、外语条件
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ibt)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博士后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清单 |
操作人 |
操作方式 |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
博士后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
申请人 |
在线填写 |
√ |
√ |
2 |
有效身份证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3 |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4 |
外语水平证明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5 |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6 |
获奖证书(不超过5页)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非必传项 |
非必传项 |
7 |
外方合作者简历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8 |
在研材料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非必传项 |
非必传项 |
9 |
论文首页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非必传项 |
非必传项 |
10 |
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须上传 |
× |
11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受理单位 |
在线填写 |
√ |
√ |
12 |
受理单位推荐公函 |
受理单位 |
扫描上传 |
√ |
√ |
注:√:需要提交;×:不需要提交;非必传项:如无,可不提交
※材料详细说明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8。
五、申请程序
(一)材料准备阶段
申请人查看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49,于4月10日前,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阶段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0时至4月30日14时。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三)学校受理阶段
申请人于4月22日前提交1、2和3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材料清单中第1-12项申请材料的纸质档1份和电子档(电子档请按顺序编号,打包命名为“学院-姓名-申请类别”)
2.附件1《长江大学教职工国(境)内外访学研修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
3.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及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
人员申请时常见问题解答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9。
六、录取与派出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录取结果于2026年6月30日前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二)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不予保留。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刘羲萌,电话:0716-8060236,邮箱:yzfao@yangtzeu.edu.cn,地址:东校区南苑15教206对外交流科。
项目QQ咨询群:735880525(请按“学院-姓名-申报类别”命名,实名加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