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的要求,现启动我校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就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与资助内容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留学期限超出资助期限者,超出期间的费用由留学人员自理。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四)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五)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清单 |
操作人 |
操作方式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
申请人 |
在线填写 |
√ |
√ |
2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受理单位 |
在线填写 |
√ |
√ |
3 |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
受理单位 |
扫描上传 |
× |
√ |
4 |
国内导师推荐信 |
受理单位 |
扫描上传 |
× |
√ |
5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6 |
学习计划(外文)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7 |
国外导师简历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8 |
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9 |
外语水平证明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10 |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11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注:√:需要提交;×:不需要提交。
申请人按照《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5)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900。
申请人可查看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7,以便准确、充分准备材料。
四、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查看项目指南(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4)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于2026年3月10日前获得外方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二)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三)申请人于2026年3月23日前将以下1、2和3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申请材料1-11项材料的纸质档和电子档(电子档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打包命名为“学院-姓名-申请类别”)。
2.附件1《长江大学教职工国(境)内外访学研修申请表》或附件2《长江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
3.附件3《单位推荐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和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请申请人务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六、录取与派出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于2026年5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二)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不予保留。
项目咨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刘老师,电话:0716-8060236,邮箱:yzfao@yangtzeu.edu.cn,地址:东校区南苑15教206对外交流科
项目QQ咨询群:735880525(请按“学院-姓名-申报类别”命名,实名加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