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科交流及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继续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根据《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启动我校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申报,现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选派类别:博士生导师,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资助按高级研究学者标准执行。
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
二、申请条件
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正式邀请函
4.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5.居民身份证
※材料详细说明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5。
四、申请程序
(一)材料准备阶段
申请人查看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于3月10日前,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注意:邀请单位应与本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一致。)
(二)网上申报阶段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0时—4月1日14时。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三)学校受理阶段
申请人于3月23日前提交1、2和3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材料清单中第1-5项申请材料的纸质档1份和电子档(电子档请按顺序编号,打包命名为“学院-姓名-申请类别”)
2.附件1《长江大学教职工国(境)内外访学研修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
3.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及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
人员申请时常见问题解答请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9。
五、录取与派出
(一)录取结果于2026年5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二)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不予保留。
(三)回国后一个月内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总结报告(附件3)、留学成果等材料。
该项目的留学人员免签《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不受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
项目咨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刘羲萌,电话:0716-8060236,邮箱:yzfao@yangtzeu.edu.cn,地址:东校区南苑15教206对外交流科。
项目QQ咨询群:73588052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