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校6个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的人员申报工作。请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一:绿色生态农业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作物学、林学、园艺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
2.年度选派类别和规模:6人/年,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博士后2人/年。
3.留学单位:共5所,为韩国国立首尔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
项目二:非常规油气地质与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2.年度选派类别和规模:5人/年,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博士后1人/年。
3.留学单位:共3所,为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
项目三:生物医学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基础医学、生物学。
2.年度选派类别和规模:6人/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博士后1人/年。
3.留学单位:共3所,为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
项目四:地球深部过程的资源能源效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2.年度选派类别和规模:6人/年,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人/年,访问学者2人/年,博士后1人/年。
3.留学单位:共3所,为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
项目五:数智化油气设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2.年度选派类别和规模:7人/年,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人/年,访问学者2人/年,博士后3人/年。
3.留学单位:共3所,为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爱尔兰香农理工大学。
项目六:油气绿色智能开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选派专业大类: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2.年度选派类别和规模:4人/年,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博士后1人/年。
3.留学单位:共6所,美国塔尔萨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沙特阿拉伯阿卜杜拉国王科技大学、俄罗斯喀山联邦大学、俄罗斯秋明工业大学。
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人员要求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5.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4
三、申请材料
(一)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材料详见2026年访学类别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0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 国外单位邀请信
4. 外方合作者简历
5. 外语水平证明
6.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详见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1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4. 国外导师简历
5. 外语水平证明
6. 学习计划(外文)
7. 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8. 学费明细(仅涉及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9.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10.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预报名(2026年1月20日前)
申请人于1月20日前发送《2026年创新项目预报名表》(见附件1)至yzfao@yangtzeu.edu.cn。
(二)确定拟推荐人员(2026年1月27日前)
项目组开展人员选拔,择优遴选,排序推荐,于1月27日前确定拟推荐人员。
(三)项目组公示(2026年2月3日前)
项目组于2月3日前对拟推荐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确定的推荐人员名单。
(四)申请人准备材料(2026年2月24日前)
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公示的推荐人员按申请材料要求准备材料。申请人于2月2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材料清单中第1-7或1-10项申请材料的电子档。
电子档请按清单顺序编号,命名为“学院-姓名-申请类别”;申请材料命名方式为“序号-材料名称”。
2.附件2《长江大学教职工国(境)内外访学研修申请表》或附件3《长江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
(五)网上报名(2026年3月1日 0时至11 日 14时)
系统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3月1日 0时至11 日 14时。申请人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报。
网申时,受理单位应选择长江大学;项目名称应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应选择受理单位所对应的创新项目子项目名称/项目代码;申请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应与所在项目的选派专业一致;计划出国时间应在2027年12月31 日前。
(六)学校受理阶段(2026年3月11日-20日)
项目组所在学院于3月11日前将附件4《单位推荐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及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于3月20日前完成人员审核和上报。
五、录取与派出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录取结果于2026年4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二)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不予保留。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三)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须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按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项目咨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外交流科:刘老师,电话:0716-8060236,邮箱:yzfao@yangtzeu.edu.cn
QQ群:873643541(请实名加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