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第一批)的通知(2022年11号)

作者: 时间:2022-04-20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已正式启动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第一批)的遴选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就各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2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一批)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根据国际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第一批计划选派实习生113人。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3人,联合国难民署10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8人,联合国粮农组织19人,国际电信联盟7人,国际移民组织20人,世界粮食计划署6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国际组织提供实习岗位

4.资助内容

实习生: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年毕业的国内外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

(2)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

(3)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目前正在海外国际组织实习人员。

4.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5.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6.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86。

二、2022年与联合国难民署初级专业人员(JPO)合作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难民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联合国难民署任职。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2022年计划选派7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初级专业人员(JPO):12-24个月

3.任职岗位:联合国难民署提供岗位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联合国难民署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JPO提供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4.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6.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可计入工作经历),其中:

(1)国内申请人应为有关部委、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2)国外申请人应为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9个月(含)以上,且目前正在国际组织以短期合同身份任职的工作人员或2022年从国外高校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7.精通英语和(或)法语,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8.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9.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0.本项目不接受曾在或正在国际组织任JPO、YPP的人员或国际组织正式职员申请。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87。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准备

1.申报以上项目的师生需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

2.申报人下载填写《长江大学教师&学生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由学院选拔推荐,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批准后,于2022年4月30日17:00前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5月10日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3.申报人在平台完成报名并上传材料后,应于2022年5月10日17:00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专引智项目科(东校区南苑15教307)办理单位公函、单位推荐意见等手续。

四、项目咨询

1.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方式

电话:010-66093992/3552

邮箱:gjzz@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座13层(邮编:100044)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039

电子邮箱:dwjlk@yangtzeu.edu.cn

地址:东校区15教(南苑)307外专引智项目科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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